5月26日晚,我院在主校区东配楼254会议室举办了以“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”为主题的学术论坛,本次论坛邀请了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段丽老师出席指导,学院2022级、2023级和2024级部分研究生到场参加研讨。

本次论坛由2022级诉讼法学研究生张佳瑜作专题汇报,她分别从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基础理论、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实践检视、域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考察,以及我国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四个部分进行汇报。

首先,报告人从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概念及特征入手,论证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必要性;其次,张佳瑜同学从实践出发,对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;再者,从英美法德俄五国的相应问题进行考察,她认为我国应推进对个人利益的保护,丰富检察机关的监督手段;最后报告人从明确监督的法律依据与范围、规范监督程序、强化检察机关队伍等角度,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制度的一系列改进措施。
报告人陈述后,2022级王星灿、2024级王泽星、孙越同学分别就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中依据不充分、范围不明确、程序不规范以及成因等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。

最后,段丽副院长作了总结发言。她首先对本次论坛给予了充分肯定,对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在学术与司法实践中的现状做了总结,同时分析了现行制度下的实施困境与存在的主要问题,并就研究生如何进行学术研究提出了中肯可行的建议。段老师强调,同学们在论文选题时既要抓住学术前沿热点问题,同时也要兼顾司法实践与政策,最终一定要坚定信心完成高质量论文。